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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鞍山市两个法庭入选全省首批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中安在线一马鞍

时间:2023-10-19 16:37 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

  马鞍山市两个法庭入选全省首批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

  日前,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全省首批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名单,含山县人民法院塔岗人民法庭、当涂县人民法院太白人民法庭榜上有名。

  近年来,塔岗人民法庭用心用情守护当地百姓冷暖和社会安定,努力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。加强人民法庭与镇网格化服务中心工作联动,探索“法庭+网格”工作新模式,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纠纷、化解矛盾;大力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站建设,提供上门立案、预约立案、网上立案等诉讼服务,方便群众诉讼;创新宣传方式,适时推出农忙法庭、社区法庭、旅游景区法庭等一线巡回法庭,精选典型案件就地开庭,建立巡回审判点3个,开展巡回审判3场次;围绕打造“护航旅游产业”这一特色品牌,找准服务乡村振兴切入点,开展涉旅游纠纷专业审判,成立含山县人民法院凌家滩旅游巡回审判点;探索建立“巡回审判+司法建议+调解指导”司法服务模式,妥善化解旅游矛盾纠纷,发放宣传法律手册100多份,开展巡回审判2起。

  近年来,太白人民法庭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、前端化解、关口把控,不断激活人民法庭诉源治理新能量。积极探索“一名法官助理+两名省聘书记员+两名员额法官”模式,团队各司其职,有效提高审判效率,节约审判资源;邀请辖区2个社区、12个行政村工作人员担任诉讼联络员,将职能触角纵向延伸到矛盾纠纷最末端;在长江钢铁等大型企业建立联络点,定期送法进企业;联合辖区派出所、司法所、太白镇人民调解中心形成“两所一中心一法庭”纠纷联动调处机制,四方配备专职联络员,定期召开联席会分析工作、总结经验;通过邀请村干部、村代表走进法庭观摩庭审,发动群众共同调解涉本村村民诉讼案件,法官定期送法入村居等共建工作形式,着力推动村民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;做足调解工作,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,做好释明答疑,慎重启动质量鉴定、损失鉴定等程序,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和损失。

  下一步,马鞍山各法院将更加努力践行好、发展好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,拓宽工作思路、创新工作方式,充分发挥法院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中的参与、推动、规范和保障作用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。